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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1 10:01:46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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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联合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投审〔2021〕2号、佛发改投审〔2023〕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湖涌片区禅港路以北、弘德北路以东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9920.97㎡,总建筑面积273107.31㎡,地下2层,地上1、2、5、7、20层,地上部分包括医疗综合楼、宿舍楼、感染楼、污水站、液氧站、高压氧舱等。

2.3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测绘工作任务向相关部门报审。

2.4 招标控制价:¥919,145.2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联合测绘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起算数据引测:控制测量;②规划条件核实测量:1:500 地形数据采集、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绿地面积测量;③地下管线测量:隐蔽工程测量、管线竣工测量;④人防竣工测量:人防面积测量;⑤不动产测绘:房产面积测量;⑥按《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交满足佛山市联合测绘审批要求的相应技术服务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等。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且结算价不超过签约合同价。

2.7 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以及佛山市联合测绘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且测绘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https://dtgx.fszrzy.foshan.gov.cn/fschqy)中办理信用登记,且没有在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中被列为“受限单位”(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401120830起至202401161730止。

5.3 报名地点: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5.4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1230930

7.1.2 开标时间:202401230930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网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hinadezheng.cn/)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网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hinadezheng.cn/)网站发布进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及登录上述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57-82137731        

或0757-82305865     

传    真:0757-82299688        

电子邮件:djzx_tzk@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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